学生考勤制度

2024-07-2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的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推动学校学风和校风建设,为学生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做好每日考勤记录,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补办。


      3、每次预备铃响前到教室并做好上课准备,正式铃响之后进入教室记为迟到;下课铃响之前离开教室记为早退。


      4、请假需事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写书面假条,经批准后方能生效,未经批准事后补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5、学生上课、实训、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请假规定按《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办理。


      6、学生在校外集中实习,由带队老师和实习小组负责人管理考勤,实习结束返校后,将考勤记录上交学校;学生在校外分散实习,则委托学生实习单位负责考勤管理,学校不定期进行抽查。


      7、缺勤时间计算,在规定的上课(包括自修课)劳动等时间的缺席一节以一学时计算,累计六学时为一天;迟到、早退在十五分钟以上作旷课一学时计算;在十五分钟以内按迟到、早退计算,(迟到、早退四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8、对无故缺课、旷课,屡次迟到、早退的学生,根据《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校办/招办:0574-87860095/87860080

Email:nbsjtjx@nbsjtjx.com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阳路88号